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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指南    
查档须知
2021-04-19 09:58  

一、查档地点:              

雁塔馆舍在雁塔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北附楼一层,临潼馆舍在临潼校区骊山校园15号教学楼一层西。  

二、查档时间及服务利用电话  

雁塔校区馆舍开放时间: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查档电话:029-85583034;临潼校区骊山校园馆舍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查档电话:029-83856343.

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闭馆,寒暑假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查档手续  

(一)个人查档:个人查阅学籍档案须携带本人毕业证书(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他人学籍档案须携带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毕业证书(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因公查档:经办人须出示单位(部门)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四、常用档案借阅规则  

(一)录取新生名册、成绩单、学位审批材料。本人前来办理,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前来办理,须出示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毕业证书(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利用者须准确提供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院、专业、学号、生源地、是否获得学位等基本信息。  

(二)党群、行政、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产品生产、外事。查阅本单位(部门)档案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本单位介绍信;查阅非本单位档案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本单位介绍信(注明查阅事件和年代范围)及档案形成单位知情同意书(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馆所存档案原则上仅供校内人员查阅利用,校外人员因公查档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档案形成单位知情同意书(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档案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基本建设类档案。基本建设类档案原则上仅对基建处人员提供借阅,其他单位(部门)因公查阅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本单位(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及基建处知情同意书(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复制图纸须签署相关利用承诺书。  

(四)干部人事档案。组织或人事部门持《西安科技大学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可查借阅人事档案,去世人员人事档案,其生前所在单位(部门)的工作人员持单位(部门)党委(党总支)介绍信前来办理,亲属及其他人员不得查借阅。  

(五)财会类档案。财会类档案的查阅、复制应填写《西安科技大学会计档案利用申请表》,经档案形成单位(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办理。  

(六)资料、出版档案。利用者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及所在单位(部门)介绍信办理相关借阅手续。  

五、收费办法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严格执行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取消利用档案收费规定的相关要求,档案查借阅不再收取档案保护费及证明费。  

   查档利用具体规定请参见《西安科技大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未尽事宜请与查档室咨询,工作人员将热情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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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西安科技大学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西安科技大学会计档案利用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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