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12日,档案馆按照《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关于举办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的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收看了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
在课堂上,大家按照中央档案馆副馆长、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李洁鸿开班式动员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认真听取了《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加强档案事业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条例〉档案信息化建设专章解读》等讲座。大家深刻认识到,《实施条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解释与细化,解决了档案事业发展中的一些具体性、针对性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党的领导落实到档案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有力抓手。大家一致认为,《实施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有助于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档案法规体系,将有力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便于全馆人员学习宣传贯彻新实施的《实施条例》,帮助全馆人员全面准确理解《实施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在工作群转发了《实施条例》和司法部、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条例》答记者问及相关专家解读等学习辅导文章。接下来,全馆将以6·9国际档案日为契机,持续开展好《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让《实施条例》入脑入心。